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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神聖的替換

福音的全部信息圍繞一個獨特的歷史事實,那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死為祭。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因為他(耶穌)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希伯來書十章14)

這裡用了兩個強有力的詞:“完全”及“永遠”。放在一起它描繪了一個包括全人類各樣需要的獻祭。而且,其效果超越時間直至永恆。

正是基於這個獻祭,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十九節寫道:

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你們一切的需要包括你想從咒詛之下得釋放。但首先,必須視此為更大整體的一部份,那整體是神借著獨一、至高的行動,在一個時刻把人類一切的罪及苦難帶到了一起。

對於人類眾多的難題,神沒有提供眾多不同的解決方法。反而,他給我們一個全備的方法,作為他對於解決各樣難題的答案。我們可能來自不同的背景,每一個人都擔負著自已特別的需要。但為了接受神的方法,我們各人必須同往一個地方,就是耶穌的十字架

十字架上最完整的成就,早在事先七百年就由先知以賽亞宣告出來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十節,先知描述一位“耶和華的仆人”,他的靈魂要獻與神作為贖罪祭。新約的作者一致認為這位沒命名的仆人是耶穌。他的犧牲為祭成就了神的目標,這一點記載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六節: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已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這是全人類普世性的基本的問題:我們各人都偏行已路。盡管有許多特定的罪,如謀殺、奸淫、偷竊等等,我們很多人從未犯過。但在這一件事上,我們都一樣,就是都偏行了已路。這樣作就是背向神。原文用來總結這一含義的字在此處譯為“罪孽”。或許現代語文最近的相應詞是“悖逆”,不是叛逆人,而是判逆神。在前文四章我們看見這是導致申命記二十八章中所有咒詛的主要原因

然而,沒有一個字,不論是“罪孽”或“叛逆”,能完全表達出原文用詞的意思。聖經用法,形容的不單是罪孽,也是罪孽帶來的刑罰或邪惡的后果

例如在創世記四章十三節中,神因該隱殺害兄弟而宣判他之后,該隱說:

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所能當的!

此處譯為“刑罰”的詞就是原文用詞,它涵蓋的不僅是該隱的罪孽,也包括帶給他的“刑罰”。

在利未記十六章二十二節,論到在贖罪日釋放代罪羔羊,耶和華說:

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

這個象徵表示,羊不僅擔當以色列人的罪孽,也擔負他們罪孽的一切后果。

在耶利米哀歌四章,原文用詞以同樣的意思出現兩次。在第六節,它被譯為:“……我眾民罪孽的刑罰……”。在二十二節:“……你罪孽的刑罰……”。每一次「avon」都譯作“罪孽的刑罰”表達原文用詞的含義。換言之,這個原文詞「avon」最完滿的意思不單是“罪孽”,也包括神的審判帶給罪孽的一切惡果。

這也適用於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死作贖罪祭。耶穌本身沒有犯過罪。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九節,先知說: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但在第六節,他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耶穌不單認同我們的罪孽,也忍受那罪孽的一切惡果。正如預表他的那個代罪羔羊一般,他帶走了罪的惡果,罪的惡果永不會再回到我們的身上。

這是十字架的真正意思及目的。在十字架上,神聖的替換發生了首先,耶穌代替我們忍受神對我們罪孽的審判所應得的一切惡果。而換來的是因耶穌無罪的順服神給予我們屬於他的一切的善。

更精簡的說,因我們之故,惡臨到耶穌,反過來,因耶穌之故,便可以賜我們得善。神能夠給我們善,而無須損毀他自己永恆的公義,因為耶穌已代替我們忍受一切由於我們的罪孽所應得的公正刑罰。

這一切完全出自神深不可測的恩典,並只能憑信心來接受。從因果角度來看,這不合乎邏輯的解釋。無人曾作過任何事,能配得這樣的施與,也無人能作任何事去賺取這個恩典。

聖經啟示了很多不同方面的替換,適用於很多不同的范圍。然而,每一種替換,同樣的原則,就是惡臨到耶穌的身上,相應的善可賜給我們。

頭兩方面的交換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四節至五節中啟示出來: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兩個真理在此交織著。一個應用是屬靈的,而另一個是身體上的。在屬靈的層面上,耶穌承受了我們的過犯及罪孽所得的刑罰,使我們可得赦免,與神和好。(參羅馬書五章1)。在身體的層面上,耶穌擔當我們的疾病及痛苦,使我們藉著他的鞭傷可得醫治。

新約有兩段經文証實了應用。馬太福音八章十六節至十七節,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四節:

“……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彼得前書二章二十四節,使徒參閱以賽亞書五節至六節,說到耶穌-

他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以上經節的雙重替換可以總結如下:

替換的第三方面是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十節中被啟示出來,那裡說耶和華以耶穌的靈魂為“贖罪祭”。這點必須借助摩西律例中贖罪祭的用途去了解。犯罪的人被要求帶他的祭牲,一隻綿羊、一隻山羊、一隻公牛或其他動物,交給祭司。他要在獻祭時認罪,祭司象征性地把他所認的罪從那人轉移至動物身上。然后那隻動物會被殺,因而付上轉移其上的罪的贖價。

因神的預知,他設計這一切預表耶穌獨自全備的犧牲所要成就的。在十字架上,全世界的罪轉移至耶穌。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十二節中敘述了他:“……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

藉著他的犧牲代死,耶穌為全人類的罪付了贖價。

在哥林多后書五章二十一節中,保羅參考以賽亞五十三章十節,並同時指出了替換的正面因素:

神使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保羅在此沒有提及我們可以憑自己的力量成為義,而只提及神的義,無罪的義。我們無人可賺到它。如天高過地一樣神的義高過我們的義。我們只能憑信,才可領受它。

替換的第三方面可總結如下:

替換的下一個方面是上一個的合理后果。整本聖經,舊約及新約都強調罪的最終結果就是死。在以西結書十八章四節,耶和華說: “犯罪的他必死亡。

在雅各書一章十五節,使徒說: “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當耶穌認同我們的罪時,不可避免的是他必須經歷死亡,而死亡是罪的后果。

為証實這點,在希伯來書二章九節,作者說:

“……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耶穌的死是他親自承擔的罪所必需的后果。

他承擔所有人的罪,故此他為全人類應得的死亡而死。

換來的是,所有接受他的代贖祭,耶穌就賜與永生的恩典。在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保羅把這兩個選擇放在一起: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因此替換的第四方面可總結如下:

替換的再一方面是保羅在哥林多后書八章九節中所說: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這替換是清晰的:從貧窮到富足。耶穌成了貧窮,換來的是我們可以成為富足。

耶穌何時成為貧窮呢?某些人描繪他在作地上事工時一直都貧窮,這是不準確的。他雖然沒有攜帶大量現金,但沒有一刻缺乏所需用的任何東西。當他差派門徒獨自出去時,他們同樣毫無缺乏。(參看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五節)他們不但不貧乏,還經常救濟窮人!(參約翰福音十二章四節至八節;十三章二十九節)。

的確,耶穌得錢的方法有時是不尋常的,但不論從銀行提款或從魚口得著,所得的金錢都有同樣的價值!(參看馬太福音十七章二十七節)。他供應食物的方法有時也是不尋常的,但他一個人能供應五千個男人加上婦人、兒童一頓豐富的大餐,按照正常的標准,肯定不會被視為貧窮的!(參看馬太福音十四章五節至二十一節)。

實際上,耶穌在世的事工,正是“豐富”的例証。他擁有一切所需,供他完成神在他生命中的旨意。除此之外,他還不斷救濟他人,他的供應並且是永無窮盡的。

這樣,耶穌何時為我們成為貧窮呢?答案是在十字架上。申命記二十八章四十八節,摩西用四個詞總結絕對的貧窮:飢餓干渴赤露缺乏、耶穌在十字架上飽嘗了這一切。

 飢餓:他沒有東西吃接近二十四小時。
 干渴:他最后說的幾句話中有一句是:“我渴了!”
 赤露:兵丁拿走了他所有的衣服。
 缺乏:他不再擁有半點東西。死后,用借來的細麻布纏裹,埋在借來的墳墓裡。耶穌正是完全為了我們而忍受絕對的貧乏。

在哥林多后書九章八節,保羅更完全地說出替換的正面因素: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

保羅一直小心強調替換的唯一根基是神的恩典它永不能賺得,只有憑信心領受

很多時候我們的“豐富”也會像耶穌在世時的一樣。沒有大量現金,沒有儲蓄。但我們不僅時常有足夠本身的需要,並有余供應其他人的需要。

在使徒行傳廿十章三十五節,那裡引用耶穌的結論:“施比受更為有福”。

神的目標是他所有的兒女都能享受更大的祝福。因此,他充充足足的供應,足夠我們本身的需要,也足夠我們施予他人。

替換的第五方面可總結為:

在十字架上的替換也包括隨人的罪孽而帶來的情緒上的痛苦。在此再一次,耶穌忍受惡,使我們可享受善。兩個由我們的罪而帶給我們最殘忍的傷害是羞辱拒絕。這兩者全臨到了十字架上的耶穌身上。

羞辱有不同的程度,可從極尷尬到最卑微的畏縮感,使人與神與人斷絕有意義的交情。 最普遍的原因之一,就是童年時受到性侵犯或騷擾。這正在我們現代社會中越來越普遍,通常留下的傷痛,只能靠神的恩典得醫治。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到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希伯來書十二章2)。

十字架死刑中最羞辱的是用來專門處罰最嚴重的罪犯。受刑的人被脫光衣服,赤裸暴露於人前,被路人注視嘲弄譏笑。這也是耶穌挂在十架上時,所忍受的羞辱。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五節至四十四節

耶穌擔負了羞辱,神的目標是要領那些信靠他的人進入他永遠的榮耀裡。在希伯來書二章十節,作者說: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

耶穌在十字架上忍受的羞辱,為一切信靠他的人可以從羞辱下得釋放開了路。不單如此,他還與我們分享憑永遠的權利屬於他的榮耀!

另有一種傷害,甚至比羞辱更痛苦,這就是拒絕。它通常源於某種破裂的關系。最初的形式,是父母拒絕自已的兒女。拒絕可以是主動的,以殘酷及負面的方法表達,或僅是愛情未能得到接納。懷孕的婦人若對腹中的胎兒有負面的感受,那麼小孩出生時可能有拒絕的感覺,這感覺會隨著他進入成年,甚至帶到墳墓裡。

婚姻的破裂是另一個受拒絕的原因。在以賽亞書五十四章六節,耶和華的話生動地描繪這一點:

耶和華召你,如召被離棄心中憂傷的妻,就是幼年所娶被棄的妻。這是你神所說的”。

神拒絕醫治傷痛記載於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六節及五十節其中,敘述耶穌極度的痛苦: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在世界歷史中,這是神的兒子呼叫父神首次沒有得回應。耶穌完全認同人的罪孽了,神不妥協的聖潔使他甚至拒絕了自己的兒子。耶穌忍受的拒絕到最痛苦的地步:被父親所拒絕。之后,幾乎是立刻,他死去了,不是死於釘十字架的傷,而是死於破碎的心。應驗了詩篇六十九篇廿節呈現的彌賽亞的預言圖畫: “辱罵傷破了我的心。

馬太的記載緊接著說:“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這象徵性地證明罪人與聖潔的神進入直接交通的路已打開了。耶穌的被拒絕為我們開了路,使我們能被神接納成為他的兒女。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五節至六節總結這一點說:

“……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耶穌被拒絕的結果是我們得接納。

神為羞辱及拒絕提供的補救方法從未像今天這樣迫切地需要。我的估計是美國今日至少有四分之一的成年人,在羞辱或拒絕的傷痛下受苦。向這樣的人傳講耶穌的十字架所帶來的醫治方法,給我無法測度的喜樂。

以上分析的在十字架上情緒部份的兩個交換,可總結如下:

以上所分析的多方面替換,包括了一些人類最基本及緊急的需要,但不能說是完全的。事實上,沒有一個起因於人叛逆的需要,不被包括在同樣的替換原則之內,那就是惡臨到耶穌的身上,使善可以賜給我們。我們在生命中一旦學會應用這個原則,就可以釋放神的恩惠於每一個需要之中。

現在你必須抓住這個原則,來滿足自己生命中特別的需要:從咒詛之下得釋放。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十三節至十四節敘述替換的有關方面: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仍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保羅把耶穌釘十字架應用在摩西所制定的律法中,這律法陳述於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三節,根據所說,被挂在“樹”(木絞架)上受死刑的人是在神的咒詛之下。然后保羅表明了結果的反面,那就是祝福。

這一點並不需要神學家來分析這方面的替換: 耶穌成為咒詛, 使我們接受祝福

臨到耶穌的咒詛被解釋為“律法的咒詛”。它包括摩西在申命記二十八章中所列舉的每一個咒詛,我們在本書的第四章查考過。每一個咒詛都臨到耶穌的身上。他就這樣為我們開了路,獲得完全的釋放,並進入相應的祝福之中。

嘗試用片刻時間想像耶穌挂在十字架上的情景,你就會了解到咒詛的極端恐怖。

耶穌被自己的同胞拒絕,被一個門徒出賣,且被其余的門徒遺棄(雖然后期有些回轉來伴隨他最后的痛苦)。他赤裸地懸挂在天地之間。他的身驅受無數傷痛的折磨,他的魂受壓於全人類的罪。地拒絕了他,天也不回應他的呼喊。當太陽收回它的光,黑暗遮蔽他時,他的血液滴在滿布灰塵的石土上生命漸漸衰竭。就在他死前,從黑暗中發現一句最后勝利的呼聲:“成了!

在希臘原文,“成了!”是一個字。它是動詞的完成式,意即“使某事完成或完美”。翻譯文意為“完美地完成了或完善地完全了。”

耶穌承擔了每一個惡果的責任,而這些惡果是由叛逆帶到人類身上的。他嘗盡了違反神律法的每一個咒詛。基於這一切,我們可以因他的順服而領受每一個祝福。這樣的犧牲,范圍巨大,它的單純性卻是非常奇妙。

你能否憑信接受耶穌為你代死的事實和他為你所成就的一切呢?特別是如果你是活在咒詛的陰影之下,你是否看見耶穌不惜極重的代價,為你的釋放作成完備的供應呢?

若是如此,你必須直接作一個回應,以真信的純情表達感謝!

現在就回應說:“謝謝!主耶穌,你為我所作的一切,我感謝你!雖然我未能完全明白,但我確實相信,並滿心感激。

繼續用你自己的言語感謝他。你越感謝他,就越相信他為你所成就的一切。你越相信他,就越想感謝他。

感謝是釋放的第一步。

來源:“你可以選擇祝福或咒詛”,葉光明(Derek Prince)著,157-169頁